中老年抗癌互助计划条款 水滴互助 调查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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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中老年抗癌互助计划条款第一条计划的宗旨50岁以上老人患癌的概率是30-50岁中年人的50倍。

当癌症来临时,面对高昂的医药费用,很多家庭往往束手无策。

医保不能覆盖所有治疗费用,但是作为医保补充的商业保险费用却非常高昂。

北京纵情向前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水滴互助平台推出中老年抗癌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意在关注大病困境群体福祉,利用互联网的方式汇集点滴之力,为每个家庭建立起抵抗重大事件的屏障第二条加入条件会员加入本计划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2.1年满51周岁(见释义11.1)至65周岁。

2.2加入本计划之时身体健康,未患有重大疾病(见释义11.6)且无重大疾病史。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含港澳台地区居民)。

2.4认同并承诺遵守《水滴互助会员公约》及本计划规则且符合《健康要求》。

第三条计划内容3.1会员加入本计划180天后初次发生并被医院(见释义11.2)的专科医生(见释义11.12)首次诊断(见释义11.3)罹患癌症(见释义11.4),本计划项下的其他会员会为其发起互助。

3.2不同年龄段会员可获得不同的最高互助金额,具体如下。

年龄(周岁,含周岁当年)51-60最高互助金额(人民币)10万元自会员加入本计划之日起至确诊罹患本计划2万61以上+约定的疾病之日元期间,本人均摊互助金总额的3倍3.3罹患低度恶性肿瘤(见释义11.5)的会员,51-60周岁可获得的最高互助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61周岁(含)以上可获得的最高互助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

3.4均摊标准。

会员资格存续期间,若会员不幸罹患癌症,计划内的其他会员有义务进行均摊式互助。

每人单次均摊上限为3元。

3.5互助均摊计算精确至分位。

如产生超出当次互助总额的部分,计为互助结余,将用于后续发生的互助事件。

第四条不予互助的情形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或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会员罹患癌症的,其他会员没有义务提供互助。

4.1会员未获得或已丧失会员资格。

4.2会员在加入本计划时,或在互助事件调查过程提供虚假信息(虚假姓名,虚假联系方式,虚假年龄),刻意隐瞒事实或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4.3加入计划前曾经患过重大疾病(见释义11.6)。

4.4会员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释义11.7)。

4.5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4.6会员感染艾滋病病毒(见释义11.10)或患艾滋病期间因疾病导致的恶性肿瘤。

4.7遗传性疾病(见释义11.8),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见释义11.9)。

4.8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的医疗事故。

4.9非法行为。

4.10在等待期内确诊的重大疾病。

4.11会员在提出申请前身故。

第五条如何保持会员身份5.1会员应持续充值保持会员资格。

会员充值账户余额低于9元,平台将向会员发出预警。

余额预警期间如发生互助事件,会员的余额将用于互助。

5.2会员账户余额小于1元时将暂时失去保障,须在15天内(含)充值,否则将自动退出计划。

5.3如会员有一次因为任何原因未能履行互助义务,将自动丧失本计划互助资格。

5.4会员已经获得互助或在等待期内已经确诊罹患癌症等重大疾病,平台将为会员办理退出本计划。

5.5会员可自愿向水滴互助平台申请退出本计划。

5.6平台正式受理会员退出申请后,会员资格将被冻结,在调查完毕后,平台将为会员办理退出本计划。

5.7丧失会员资格后,符合条件重新加入本计划的,等待期自加入时重新计算。

5.8已经获得过本计划互助的会员不得再次加入相同计划。

第六条互助申请流程会员不幸罹患癌症时,互助申请流程如下。

6.1互助申请人(会员或其法定继承人,下同)在会员首次确诊癌症之日起15日内通过人工客服等方式通知本平台并提交互助申请表。

会员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本平台,致使互助事件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对于无法确定的部分不予互助。

6.2互助申请人在水滴互助平台受理申请后7日内按照水滴互助平台的要求提交各类互助事件证明材料。

第七条互助款拨款流程7.1水滴互助平台收齐互助事件证明材料后委托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或者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对互助事件进行评估和鉴定,形成调查结论,有争议或疑难的事件,水滴互助平台专家进行审定。

7.2互助事件情况清晰的,审核时间为互助申请人完整提交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

情况特别复杂的为60个工作日内。

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内容执行。

7.3审定意见认为互助事件符合本计划规则的,水滴互助平台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间接受其他会员的质询。

不符合本计划规则的,水滴互助平台将告知互助申请人。

7.4互助事件公示期满2个工作日内,水滴互助平台计算计划内会员的均摊金额,并从会员的账户上划拨互助金。

7.5互助金归集完毕后,根据患病会员的阶段性治疗情况,将互助金划拨至医院(门诊、院外购药及康复治疗等费用提供发票复印件实报实销)。

治疗结束后,如有剩余互助金,将根据会员康复阶段合理的资金需要,划拨至会员个人账户。

如因特殊原因终止治疗或未进行治疗,互助金将划拨至会员个人账户。

7.6若有会员在公示期间内有依据地对互助事件提出异议,水滴互助平台根据情况要求互助申请人解释说明或补充提交材料,并对互助事件进行再次审定。

第八条申请互助所需材料会员不幸罹患癌症,需要提供的互助申请证明材料包括。

8.1会员及互助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见释义11.11)、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及会员本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8.2医院专科医生出具的病历,病理检验报告,血液检查报告及其他科学诊断报告,附有病理学检查结果的临床诊断证明文件。

8.3会员已支付、须报医疗费的发票复印件。

8.4如果会员已向水滴互助平台书面申请互助金,但在实际划拨互助金前身故,互助金将划拨至其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应提供材料证明其资格。

如果有多个法定继承人,应委托一人接收互助金并提供委托公证书。

8.5水滴互助平台认为必须提供的与互助事件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8.6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或者需要进一步确定互助事件的性质、原因的,水滴互助平台将及时通知互助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第九条信息披露要求9.1为确认互助事件真实性,会员同意水滴互助平台向其他会员公示互助申请人的真实身份,事件发生的过程和详细情况,披露申请互助所提供的相关材料。

9.2对于水滴互助平台公示的符合本计划规则的互助事件,其他会员可以咨询或合法调查。

第十条其他重要事项10.1水滴互助平台不对每次互助的互助金总额做出承诺。

10.2如果参与本互助计划的人数过多,水滴互助平台有权根据管理的需要,将本计划拆成若干个互助计划,已加入的会员将根据相应的规则自动转入对应的互助计划。

10.3会员或互助申请人如有伪造材料骗取互助金的行为,水滴互助平台将单方剥夺其会员资格且终生不得再加入水滴互助平台。

如水滴互助平台已经为其发起互助且已划拨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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