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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关于制定稳就业“十保”工作方案的通知各相关单位。
6月5日省委常委会议强调,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保居民就业是首要任务,做好援企业保就业、扩投资保就业、促消费保就业、保重点群体保就业、灵活就业保就业、创新创业保就业、劳务输出保就业、招商引资保就业、政府采购保就业、强化服务保就业(以下简称“十保”)工作。
6月10日市委常委会议强调,要切实按照省委要求做好“十保”工作,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织密织牢就业保障网,确保全市就业大局稳定。
为此,市稳就业工作专班拟制定我市稳就业“十保”工作实施方案,请各相关单位按要求上报目标任务和具体工作措施及完成时限。
具体分工如下。
一、援企业保就业。
牵头部门。
市人社局,责任部门。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卫建委、市林草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联,各县(市)区。
二、扩投资保就业。
牵头部门。
市发改委,责任部门。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
三、促消费保就业。
牵头部门。
市商务局,责任部门。
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
四、保重点群体保就业。
牵头部门。
市人社局,责任部门。
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佳木斯大学、佳木斯职教集团、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各县(市)区。
五、灵活就业保就业。
牵头部门。
市人社局,责任部门。
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各县(市)区。
六、创新创业保就业。
牵头部门。
市发改委,责任部门。
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服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工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扶贫办、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残联,市各县(市)区。
七、劳务输出保就业。
牵头部门。
市农业农村局,责任部门。
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市司法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督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八、招商引资保就业。
牵头部门。
市商务局,责任部门。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
九、政府采购保就业。
牵头部门。
市财政局,责任部门。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十、强化服务保就业。
牵头部门。
市营商环境局,责任部门。
市直属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
请各相关单位于6月20日前将材料报市稳就业专班办公室。
佳木斯市稳就业工作专班办公室2020年6月16日...
6月5日省委常委会议强调,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保居民就业是首要任务,做好援企业保就业、扩投资保就业、促消费保就业、保重点群体保就业、灵活就业保就业、创新创业保就业、劳务输出保就业、招商引资保就业、政府采购保就业、强化服务保就业(以下简称“十保”)工作。
6月10日市委常委会议强调,要切实按照省委要求做好“十保”工作,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织密织牢就业保障网,确保全市就业大局稳定。
为此,市稳就业工作专班拟制定我市稳就业“十保”工作实施方案,请各相关单位按要求上报目标任务和具体工作措施及完成时限。
具体分工如下。
一、援企业保就业。
牵头部门。
市人社局,责任部门。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卫建委、市林草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联,各县(市)区。
二、扩投资保就业。
牵头部门。
市发改委,责任部门。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
三、促消费保就业。
牵头部门。
市商务局,责任部门。
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
四、保重点群体保就业。
牵头部门。
市人社局,责任部门。
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佳木斯大学、佳木斯职教集团、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各县(市)区。
五、灵活就业保就业。
牵头部门。
市人社局,责任部门。
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各县(市)区。
六、创新创业保就业。
牵头部门。
市发改委,责任部门。
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服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工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扶贫办、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残联,市各县(市)区。
七、劳务输出保就业。
牵头部门。
市农业农村局,责任部门。
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市司法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督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八、招商引资保就业。
牵头部门。
市商务局,责任部门。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
九、政府采购保就业。
牵头部门。
市财政局,责任部门。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十、强化服务保就业。
牵头部门。
市营商环境局,责任部门。
市直属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
请各相关单位于6月20日前将材料报市稳就业专班办公室。
佳木斯市稳就业工作专班办公室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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