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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方案也可以是下级或具体责任人为落实和实施某项具体工作而形成的文件,然后报上级或主管领导批准实施。
写法要求同上。
本站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希望对你有帮助。
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派驻监督,根据《关于深化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化市、县(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宁党办〔2019〕94号),结合兴庆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依据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适应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实施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由兴庆区纪委监委向兴庆区党和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以下简称派驻机构),改革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治监督。
围绕。
两个维护。
,紧盯。
关键少数。
,强化日常监督、科学监督、精准监督,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确保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和兴庆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坚持高质量全覆盖。
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新形势新任务出发,科学设定派驻机构监督范围,实现对兴庆区党和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等派驻全覆盖。
--坚持问题导向。
结合兴庆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进程,切实解决派驻机构设置不合理、覆盖不全面,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不明确,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顺畅,监督不到位、作用发挥不够等突出问题。
--坚持改革创新。
准确把握党中央关于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的政治意义、政治考量和政治要求,结合兴庆区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创新变化的具体形式,以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动力,实现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一)机构设置。
派驻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的方式,兴庆区纪委监委共设置派驻纪检监察组6个。
其中,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4个,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2个。
兴庆区人民法院、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实行单独派驻,其他部门(单位)实行综合派驻,公安分局纪检监察工作由银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
具体是。
1.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负责监督区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政研室、信访局、网信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工商联)、政法委、编办、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共16家单位。
驻在部门为区委办。
2.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负责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医疗保障局、应急管理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综合执法局(爱卫办)、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劳动监察大队、仲裁院)共8家单位。
驻在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负责监督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扶贫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司法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月牙湖治沙林场)、交通运输局、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双创基地)、科技局、科协、发展和改革局、审计局、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统计局共13家单位。
驻在部门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4.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负责监督教育局、审批服务管理局、财政局(核算中心)、国控公司共4家单位。
驻在部门为教育局。
5.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负责监督兴庆区人民法院。
6.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负责监督兴庆区人民检察院。
(二)人员编制。
撤销兴庆区党和国家机关(含检法机关)内设的纪检监察机构(不含机关纪委),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全部划转到派驻机构。
实行综合派驻的,每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配备行政编制2名,共需行政编制8名,通过划转、调剂等方式统筹解决。
不得减少兴庆区纪委监委机关原有的编制和区委巡察办编制,不得在机构改革中减少兴庆区纪委监委机关编制充实其他部门。
派驻兴庆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派驻兴庆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每组人员编制2名,共需编制4名,分别从兴庆区人民法院、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中划转,列入派驻机构专项编制统一管理,不得用于其他部门。
兴庆区人民法院、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未明确纪检监察干部数额的,按本条所列最低编制数划转编制。
(三)规范名称。
兴庆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名称统一规范为。
。
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x纪检监察组。
。
(四)领导职数。
兴庆区纪委监委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设组长6名,为副科级领导职务。
三、工作职责和履职权限(一)强化监督职责。
派驻机构是兴庆区纪委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兴庆区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兴庆区纪委监委负责。
通过监督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单位,下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及时准确发现问题,有效发挥。
探头。
作用。
通过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督促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督促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
(二)深化政治监督。
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要认真履行政治监督职责,聚焦主责主业,突出监督重点,强化政治监督,把工作着力点放在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上,加强对落实。
两个维护。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维护政治生态、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驻在部门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和兴庆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要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着力在强化日常监督、推动巡视巡察整改上下功夫、见成效。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综合运用各种问责方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三)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
派驻机构要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摸清监察对象底数,明确监督范围,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驻在部门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驻在部门党组织提出监督建议,督促其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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