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实施稳定就业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民生实事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1、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着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确保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00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200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0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000人。
2、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
对参保企业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返还政策和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的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均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全市稳岗返还资金支出1500万元以上,力争达到3000万元。
对大中小微企业分类实施阶段性减、免、缓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政策,帮助企业更好的抗击疫情,渡过难关。
3、继续深入实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展翅行动”,进一步细化简化申领条件和范围要求,鼓励企业投入更多的资金用于职工培训,2020年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的职工人数较去年增长20%以上,达到1000人。
二、工作措施(一)认真落实就业优先政策1.。
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把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切实抓紧抓好。
2.完善目标责任制,将促进就业工作纳入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
制定印发《2020年就业创业工作要点》,分解下达全市就业创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实行按月调度、定期通报,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3.推动就业政策落地见效。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有关文件精神,。
加强工作调度和典型引路。
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细化政策,完善具体措施,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政策业务的宣传工作。
4.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防控和就业工作,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建立完善企业复产复工用工保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推行线上求职招聘、职业培训等就业创业服务。
5.加大加快稳岗返还的力度与速度,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1)打好“降、减、免、返、补”政策组合拳,减轻企业负担,鼓励和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依法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2020年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2月至。
4月,减半征收各类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各类社会组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进一步加大企业职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工作力度,细化简化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申领补贴的条件和范围要求,推动该项工作纵深开展,激发企业职工学习技能、提升职能的热情和动力。
(2)精准帮扶,主动作为。
重点关注受贸易摩擦影响、受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企业,主动联系企业调研了解情况,摸清企业需求和面临的实际困难,适当加大支持力度。
对于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确保其方便快捷的享受有关政策。
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做到政策支持力度不减,适当放宽享受条件,充分发挥稳岗返还的作用。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创业的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创业补助。
对符合招用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条件的企业发放就业安置补助。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3)全面推进经办服务网上办理。
继续大力推行“最多跑一次”经办服务,充分借助信息手段,强化部门信息共享,进一步规范并优化企业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公告、资金拨付流程。
加强失业保险动态监测,时刻关注监测企业参保缴费和职工变化情况,为经办服务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只要在年内申报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都应受理。
疫情期间,社会保险推行“不见面”服务,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
(4)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介,广泛深入宣传解读社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进一步增强企业、职工和社会各界对援企稳岗政策的知晓度、认知度。
要全面推开精准告知工作,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多措并举促进企业对政策的应知尽享。
充分利用参保企业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时机,一对一当面告知,确保企业知晓政策。
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渠道企业申报端,通过信息弹窗、链接引导等方式,促进企业积极申报。
对符合条件企业,通过短信、微信等多种推送形式讲清政策,采取网上办公、联合办公、现场办公等方式,为企业申报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对符合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10人以上的企业主动上门提供服务。
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定期组织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经办人员的政策水平、服务意识和执行能力,确保政策宣传到位,政策落实保障有力。
(5)做好基金风险防控工作。
密切关注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和运行情况,加强情况预判和适时调控,确保基金收支平衡和安全可持续。
严格执行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严格执行社保基金财会制度,认真梳理风险点,全面推动党风廉政、资金监管、监督检查等责任制度落实。
6.开展“最美基层就业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
为切实提高基层就业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重点围绕“城镇新增就业10000人”民生实事等工作推进情况,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基层工作者,并做好推荐上报工作。
(二)着力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7.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激励毕业生到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就业,引导毕业生到乡镇及以下基层就业,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持续实施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确保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同比不降低。
8.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校内校外招聘活动(在疫情期间暂停线下活动),重点办好产业集聚区、汝绣产业园区、汝瓷小镇等市内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岗位对接洽谈、百日攻坚行动、就业服务月等专项招聘服务活动。
依托“爱汝州新媒体”“汝州百事”微信公众号、“58同镇”站长朋友圈,“58本地版”APP等社会服务机构积极提供高校毕业生智能化精准就业服务,打造全天候、宽领域、高层次的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岗位对接平台。
9.大力开展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突出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高校实名制管理服务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2020届“六类”困难毕业生和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积极做好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残疾毕业生、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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