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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用气安全责任制度制度最一般的含义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天然气用气安全责任制度,供大家参考选择。
天然气用气安全责任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液化天然气的购销、监管、储存、出入库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嘉兴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液化天然气的安全管理。
3.参考编制《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4.职责4.1安全质监部1)对公司液化天然气的购销、储存的操作、管理进行监督。
2)组织危险化学品的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4.2管线所1)制定液化天然气场站运行的管理制度或工艺、安全操作规程。
2)对液化天然气的采购、储存、充装操作进行管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5.详细描述5.1液化天然气的安全管理5.1.1识别我公司液化天然气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易燃气体类别1。
安全质监部应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公司液化天然气监管档案》档案包括液化天然气基本信息、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等。
5.1.2液化天然气的管理当公司需要新建、改建、扩建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时原则上须由具有甲级资质的化工行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完善的、可操作性强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应参照《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安监总厅管三〔2022〕142号的要求落实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法。
5.2采购与销售1)液化天然气的采购应从合格供方名录里选取。
2)液化天然气供方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3)液化天然气采购时,不得委托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化学品。
也不得对危险化学品销售单位委托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单位,运输的危险化学品查验入库。
4)采购时,应向生产或经营单位索取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5)液化天然气的销售,必须有记录可查。
5.3存储5.3.1场站作业管线所及危险化学品相关子公司应制定相应的危险化学品的相关规程:1)场站交接作业指导书。
2)场站安全计量系统问题处理应急作业指导书。
3)液化天然气场站储罐外壁冒汗结霜处理应急作业指导书。
4)场站槽车充装作业指导书。
5)液化天然气站储罐手动增压操作作业指导书。
6)液化天然气场站低温球阀作业指书。
7)液化石油气储罐高温季节降温措施作业指导书。
5.3.2维护、保养1)液化天然气的储存的设备设施应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2)相关单位应制定相关设备设施的维保规定。
5.3.3安全警示1)场站的入口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存放处应设立明显醒目的禁止警告标志和安全周知卡,以告知相关人员注意安全。
3)液化天然气场站的压力管道、阀门,应有编号及开关状态牌。
天然气用气安全责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天然气安全管理,规范天然气安全使用行为,保障公司员工、家属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建设部《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和《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对安全使用天然气、天然气设施保护、维护和生产及居民用气等内容进行了要求。
第三条各用气单位应建立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天然气泄露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燃气公司、地方政府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第四条各用气单位应对天然气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节约用气进行宣传,提高员工和居民使用天然气的安全意识。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属地的天然气安全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六条天然气设施资产属于单位的,资产所有单位负责属地内天然气安全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七条天然气设施资产属于燃气公司的,用气单位应配合、协助和监督燃气公司做好属地内天然气安全管理和单位、居民用气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章天然气调压站第八条调压站应建立供气管网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巡视检查路线图。
第九条调压站应设置火种存放处,安装避雷设施和静电释放装置。
人员进入天然气调压站,应穿防静电服、防静电鞋,严禁携带火种和手机等进入天然气调压站内。
第十条调压站内避雷设施和防静电装置应按要求定期进行检测。
高压储罐的运行应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十一条调压站设备应实行目视化管理,管线及附属设施应标识齐全、着色规范,管线有气体流向标识。
各种仪表显示准确。
第十二条调压站设备运行平稳,管线、阀门无泄漏。
定期按。
十字。
(调整、紧固、润滑、防腐、清洁)作业法对供气设备进行保养。
第十三条天然气设备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及专业人员进行。
第十四条调压箱的安全放散管直径大于0.15米时,放散管管口应高于厂房顶面、燃气管道、设备和走台4米以上。
当放散管直径小于0.15米时,放散管管口应高于厂房顶面、燃气管道、设备和走台2.5米以上。
第十五条燃气放散管的管顶或其附近应设置避雷针,其针尖高出管顶不小于3米。
第十六条调压箱应防雨、防尘、接地牢固,各种仪表显示准确。
调压箱内的各连接点及调压器应每周检查一次。
第十七条改建、扩建燃气管网及主要燃气设施,应保存原有设备设施的影像资料。
第四章天然气设施保护第十八条天然气设施所在地、地下天然气管道上方和重要天然气设施上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天然气设施安全警示标识。
第十九条在天然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及天然气设施安全的活动:(一)建设占压地下天然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二)进行挖掘、取土等作业以及使用明火。
(三)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
(四)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种植深根植物。
(五)其他危及天然气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条在天然气设施保护范围内铺设管道、打桩、挖掘等可能影响天然气设施安全的作业活动,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物业管理单位与供气单位共同制定天然气设施保护方案,执行《矿区服务事业部院区动土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当查询施工地段的天然气设施竣工图,查清地下天然气设施铺设情况,必要时可以邀请供气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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